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前,交通理论上不可以进行调解。事故书调解应建立在责任认定的责任基础上,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认定调解期限为三十日,调解必要时可延长十五日。交通
一、事故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前可调解吗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前,责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认定纠纷理论上是不可以进行调解的。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调解相关规定,正确的交通程序应该是先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在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事故书情况下,交警才能启动调解程序。责任
2.调解应建立在责任认定的认定基础之上,当事人对自己该如何承担责任应当十分清楚。调解在未作出责任认定书就进行调解的,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二、法律规定与调解程序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2.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在查明原因、认定责任、确定损失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损害赔偿的调解。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3.调解达成协议后,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生效。
4.如果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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